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授薪员额制人员简章
为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学院内涵建设,创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体制,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授薪员额制人员。此次招聘的授薪员额制人员,是指工资薪酬由市级财政预算拨款,学院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为开展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落实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宣传工作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授薪员额制人员招聘简章》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开发布。
三、招聘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程序。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薪员额制人员1名,为专业技术人员。详见《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授薪员额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3日及以前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副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2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7月1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止2023年7月13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1.2020年以来参加安顺市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的。
1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工作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办统一组织。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09:00-17:00。
2.报名地点: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一楼大厅。
(二)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提前如实填写《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授薪员额制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现场交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2.报名人员须自行前往现场进行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3.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及岗位所需其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4.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现场提交的本人的《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资料,对照招聘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现场予以确认并登记;对审查不合格的,当场说明理由。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
六、领取《笔试准考证》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
(一)笔试 (分值100分)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实考考生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
6.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虚假信息获取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等有关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考生根据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且折算后总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公告发布前,考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折算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1.体检必须在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成立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授薪员额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8151712
监督电话:0851-38107544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三、在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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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7月4日